無錫市紅十字會文件
錫紅〔2016〕4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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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開展2017年
“紅十字博愛送萬家”活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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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縣)、區(qū)紅十字會,各有關單位:
為弘揚“人道、博愛、奉獻”的紅十字精神,充分發(fā)揮紅十字會作為黨和政府在人道領域聯(lián)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,幫助我市城鄉(xiāng)困難群眾歡度新年,市紅十字會決定在2017年元旦、春節(jié)期間在全市開展“紅十字博愛送萬家”活動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指導思想
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《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》和中共無錫市委、市政府《關于進一步促進紅十字事業(yè)發(fā)展的意見》精神,廣泛動員社會力量,大力弘揚“人道、博愛、奉獻”的紅十字精神,充分發(fā)揮紅十字會在開展人道救助、反映民生訴求、化解社會矛盾等方面的獨特作用,盡紅十字會之所能,改善最困難、最需要幫助、最易受損群體的境況,為建設“強富美高”新無錫作出積極貢獻。
二、救助原則
堅持以人為本,扶危濟困、救急救難的原則;堅持救助能力與籌資規(guī)模相適應,盡力而為、量力而行的原則;堅持與其它救助制度互為補充、相互銜接的原則;堅持公開、公正、公平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的原則。
三、救助范圍
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家庭可申請救助:
1. 年內(nèi)因遭遇災害、突發(fā)事件及意外傷害而陷入困境的家庭(如火災、車禍等);
2. 因家庭成員患重癥疾患而造成生活困難的對象;
3. 生活困難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;
4. 生活困難的無償獻血、捐獻造血干細胞、捐獻遺體(器官)的志愿者家庭;
5. 生活困難的少數(shù)民族、臺胞、僑胞家庭。
四、救助款物來源
1. 市和各市(縣)、區(qū)紅十字會的備災救助金;
2. 市紅十字冠名基金及社會定向捐贈;
3. 上級紅十字會下?lián)艿木戎钗铩?/span>
五、救助計劃和標準
全市紅十字系統(tǒng)計劃救助困難家庭6000戶,發(fā)放救助款500萬元,其中市本級發(fā)放救助款230萬元、救助物資20萬元(含省紅十字會下?lián)芪镔Y);各市(縣)、區(qū)紅十字會在備災救助金中自行安排救助款物,額度總計不低于250萬元。
根據(jù)困難程度確定救助標準,原則上每戶一次性救助500-2000元;特別困難的,救助金額不超過5000元。
六、救助程序
(一)申請:凡符合救助條件的申請人,填寫“無錫市紅十字博愛送萬家救助申請表”(附件1)一式兩份,經(jīng)本單位(村委會、社居委、街道、鎮(zhèn))紅十字會初審后,于2016年12月15日前上報。
具體報送渠道為:市屬單位紅十字會報送至各主管部門;各村(社區(qū))、鎮(zhèn)(街道)逐級審核后報送至所屬各市(縣)、區(qū)紅十字會;其余直接報送市紅十字會賑濟救護處。
